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生姜訂單交易DJ2409合同上市說明書
交易品種 |
大姜(泥姜) |
商品代碼 |
DJ2409 |
報價單位 |
元(人民幣,下同)/噸(不含稅) |
上市指導價 |
8200元/噸 |
交易手續(xù)費 |
2元/噸 |
交收手續(xù)費 |
60元/噸 |
最大訂貨總量 |
20萬噸 |
單筆最大下單量 |
1000噸 |
漲跌限幅 |
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±7% (上市首日漲跌幅為上市指導價的±14%) |
單賬戶最大訂貨量 |
單邊5000噸,雙邊10000噸 |
到期交收月份 |
2024年9月 |
收獲季 |
2023年秋冬 |
交易時間 |
周一至周六:9:00-11:30;13:00-15:30 法定節(jié)假日以市場公告為準 |
最后交易日 |
2024年9月10日 (2024年9月10日不能新訂立存貨,只能轉讓存貨 ) |
規(guī)定交收期截止日 |
2024年9月17日(17:00) |
交收入庫申請截止日 |
2024年9月5日 |
入庫截止日 |
2024年9月9日(17:00) |
倉單注冊截止日 |
2024年9月10日(12:00材料上報截止) |
交收地點 |
指定交收倉庫或其他交收倉庫(具體見公告) |
履約訂金比例 |
0噸<訂貨量<15萬噸,履約訂金比例為30%, 15萬噸≤訂貨量≤20萬噸,履約訂金比例為40% |
訂金階段提高比例 |
合同上市后履約訂金比例為30%,8月1日起提高至40%,8月16日起提高至60%,9月1日起提高至100%。 |
質檢機構 |
通標標準技術服務(青島)有限公司 |
交收價 |
最后八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 |
單賬戶交收量 |
最小交收量30噸,最大交收量5000噸。 |
交收方式 |
提前交收、協(xié)議交收、到期交收 |
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大姜(泥姜)交收質量標準
一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(一)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用于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的大姜(泥姜)質量要求、質檢機構和包裝要求等。
(二)本標準適用于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大姜(泥姜)商品合同標準品和替代品。
二、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2.1 姜(別名生姜):本標準所指姜是姜的地下根狀莖,包括母姜、次生姜球和姜芽。
2.2 大姜:生產中品種表現為地下根狀莖肥大,單株產量高且為品種固有特性的生姜品種。
2.3 氣味和滋味:應具有生姜特有的、清新的刺激性氣味。
2.4 相似品種特征:其形態(tài)、色澤基本一致,但形態(tài)、色澤、內在顏色與大部分姜差別較大的算作異形姜。
2.5 不完善姜:個體形狀不全或受機械傷、病蟲害等影響失去部分使用價值的生姜產品。包括:機械傷、腐爛、表皮皺縮、凍、熱傷、病蟲害姜等。
2.5.1 機械傷:整塊姜或部分子姜和芽,因刀傷、擠、壓、擦、碰等外力造成的傷害(姜球刀傷長度≥3cm且顏色發(fā)黑或擦傷面積≥2平方厘米)。
2.5.2 腐爛:因病害或其他原因致使整塊姜或局部發(fā)生變色變軟,或部分姜體伴有異味。
2.5.3 表皮皺縮:因受凍傷、熱害、病變或不成熟、失水和水漬等原因致使表皮組織皺縮。
2.5.4 凍傷及熱傷:因溫度異常導致姜體受到損害,部分姜體出現皮色變色或肉質變色發(fā)軟或姜芽異常現象。
2.5.5 病蟲害:受病、蟲害造成的損傷。包括癩皮和花皮(單個姜球上累計面積≥2平方厘米,且有明顯裂口)、蟲蝕等。
2.6 雜質:姜塊表面附著的泥沙以及產品中混入的其他異物。
三、質量規(guī)定
3.1 用于交收的大姜(泥姜)應符合質量基本要求的規(guī)定,如下表。
項目 |
指標描述(以質量分數計%) |
品種 |
大姜(泥姜) |
形態(tài) |
形態(tài)尚正常豐滿,可具有相似品種特征,允許少量異形品種 |
色澤 |
色澤正常且基本一致 |
氣味 |
具有大姜的正常氣味 |
整塊單重 |
每批次大姜中,整塊單重100g以下占比不超過10%,200g以下占比不超過25%,500g以上的占比不低于20%。 |
不完善姜 |
一類缺陷包括:嚴重腐爛、嚴重凍傷及熱傷(回芽姜、密芽姜等)等缺陷占比≤2%; 二類缺陷包括:輕微腐爛、輕微凍傷及熱傷、病蟲害(蟲蝕、癩皮、花皮等)、水澇窩(單個姜球上累計面積≥2平方厘米或單個姜球上個數≥3個)、表皮皺縮等缺陷占比≤12%,其中癩皮、燜筋、輕微腐爛、輕微凍、熱傷等缺陷≤6%; 三類缺陷:機械傷、異形姜等缺陷≤10%。 |
雜質和包裝物的基準含量 |
15.0%(包括泥土、包裝以及姜被沖洗掉的部分等) |
備注:整塊單重和不完善姜兩個項目的檢查和結果統(tǒng)計均以去泥后凈姜的重量為準。
3.2 標準品
符合3.1規(guī)定質量要求的圓頭大姜(泥姜)作為標準品。
3.3 升貼水規(guī)定
3.3.1 雜質和包裝物低于15.0%,按雜質和包裝物每降低0.1%,重量同比例增加0.1%進行替代交收。
3.3.2 雜質和包裝物高于15.0%,按雜質和包裝物每增加0.1%,重量同比例降低0.1%進行替代交收。
3.3.3 雜質和包裝物含量22.0%以上不能進行交收,雜質和包裝物含量按四舍五入計算,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。
3.3.4 芽長超過2.5厘米,姜芽部分按雜質扣重。
3.3.5 一類缺陷在2%-5%范圍的,超出2%的部分按照5倍扣重,且交收價扣200元/噸,一類缺陷在5%以上的不允許交收。
3.3.6癩皮、燜筋、輕微腐爛、輕微凍傷及熱傷等缺陷在6%-8%的可替代交收,超出6%的部分按2倍扣重,以上缺陷在8%以上的不允許交收。
四、包裝與標識要求
4.1 包裝
采用行業(yè)內常規(guī)使用的首次使用的雙層瓦楞紙箱,紙箱內加塑料袋包裝,包裝箱無破損,包裝物計入總重量。
4.2 包裝物要求
4.2.1 紙箱外觀要求
首次使用的雙層瓦楞紙箱,包裝箱允許有輕微變形,無明顯開裂(開裂長度不超過2/3)等現象。紙箱標簽、標志不得出現與生姜行業(yè)無關的信息。
4.2.2 紙箱規(guī)格要求
雙層瓦楞紙箱長寬高為50*30*30cm,允許有1-2cm誤差,紙箱凈重630g以上。
4.3 抽樣及檢驗
如需對包裝物進行檢驗,由第三方質量檢驗機構將抽檢的紙箱進行檢驗。紙箱的凈重使用交易中心認可的儀器進行稱重檢驗。
4.4 紙箱更換
若有不符合要求的紙箱,由賣方交易商進行現場調換。
五、附加說明
本上市合同按照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2023年10月28日發(fā)布的2023年版相關制度執(zhí)行。
本標準解釋權和修訂權屬于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。
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