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大蒜現貨購銷交易DS-2007合同上市說明書
交易品種 |
雜交大蒜 |
商品代碼 |
DS-2007 |
交易單位 |
1噸/批 |
報價單位 |
元(人民幣)/噸 |
最小變動價位 |
1元/噸 |
上市指導價 |
5000元/噸 |
交易手續(xù)費 |
2元/批 |
交收手續(xù)費 |
40元/批 |
最大訂貨總量 |
雙邊120萬批。 |
單筆最大下單量 |
1000批 |
漲跌限幅 |
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±5% (上市首日漲跌幅為指導價的±10%) |
單賬戶最大訂貨量 |
單邊10000批,雙邊20000批 |
到期交收月份 |
2020年7月 |
交易時間 |
每周一至周五,上午:9:00~11:30 下午:1:00~3:30 法定節(jié)假日以市場公告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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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交易日 |
2020年7月15日 (2020年7月15日不能新訂立存貨,只能轉讓存貨 ) |
最后交收日 |
2020年7月22日 |
交收入庫申請截止日 |
2020年7月8日 |
最遲入庫日 |
2020年7月14日 |
最遲倉單注冊日 |
2020年7月15日(12:00材料上報截止) |
交收地點 |
基準交收倉庫或其他交收倉庫(具體見公告) |
履約訂金 |
0批<訂貨量<100萬批,履約訂金為20%, 100萬批≤訂貨量≤120萬批,履約訂金為30%; |
交收訂金 |
合同價值的20%(以交收價計算) |
訂金階段提高比例 |
合同上市后履約訂金為20%,6月15日起提高至50%,7月1日起提高至100%。 |
質檢機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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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收價 |
最后八個交易日加權平均價。 |
交收量 |
最小交收量30批;最大交收量10000批。 |
交收方式 |
提前交收、協(xié)議交收、到期交收 |
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大蒜交收質量標準
一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(一)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用于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的大蒜質量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和包裝、運輸要求等。
(二)本標準適用于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大蒜合同交收標準品和替代品。
二、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。
GB/T5009.38蔬菜、水果衛(wèi)生標準的分析方法
GB/T8855新鮮水果和蔬菜的取樣方法
GB18406.1農產品安全質量、無公害蔬菜安全要求
SB/T10158—1993新鮮蔬菜包裝通用技術條件
三、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(一)大蒜:百合科蔥屬的一個栽培種,是短縮莖盤上側牙葉鞘膨大而成的蒜瓣所組成的近球形鱗莖,收獲后經晾曬干燥,切除須根并保留一定長度蒜梗的大蒜頭。
(二)橫徑:蒜頭最大橫斷面的直徑。
(三)梗長:大蒜假莖或花莖從剪斷處至鱗莖頂端的距離。
(四)機械傷:因機械外力造成的蒜頭損傷,如刀切傷,碰傷、擦傷等。
(五)成熟:相似品種大蒜鱗莖充分膨大,蒜瓣堅實飽滿,達到市場所要求的品質形態(tài),又稱商業(yè)成熟。
(六)形狀規(guī)則:具有該品種固有的典型特征,如扁圓形、高樁圓形等。
(七)堅實飽滿:大蒜鱗莖發(fā)育良好,蒜瓣排列抱合緊密,不呈皺縮狀態(tài)。
(八)完整:蒜頭形狀未破壞,革質蒜皮完好,無裂皮和脫皮現象。
四、質量要求
(一)上市合同質量要求
品 質 要 求 |
1、同一品種、成熟、形狀規(guī)則、堅實飽滿、完整、潔凈、氣味正常,當季新蒜,色澤一致。 2、無霉變、日灼傷、蟲蝕、皺縮空腔、僵蒜、無米氣泡獨頭蒜、機械傷、無開花蒜(3道及以上外皮開裂或漏瓣蒜2瓣及以上為開花蒜)。 3、胚芽不能超過1/3。 4、干蒜削須微須剪桿。 5、綠頭蒜不超過5%;二氧化碳中毒大蒜、糖蒜、凍蒜不超過2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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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(guī) 格 劃 分 |
以蒜頭最大橫徑為劃分大蒜規(guī)格的指標,橫徑每間隔0.5cm作為一種規(guī)格,規(guī)格的劃分應符合下表的規(guī)定。 大蒜規(guī)格: (單位:c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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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準 品 |
符合以上規(guī)定的質量要求且橫徑≥5.0cm雜交蒜作為標準交收品。標準品交收質量要求合格率不低于60%且橫徑要求合格率不低于9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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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 代 品 |
替代品:1、橫徑≥6.0cm雜交蒜可替代交收,替代品質量要求合格率不低于60%且橫徑要求合格率不低于90%。實際交收價格=標準品交收價格×116% 。 2、白皮大蒜可替代交收,且質量要求按雜交蒜標準執(zhí)行。 3、交收期間,如賣方用橫徑≥6.0cm雜交蒜替代交收,買方須補足116%貨款提全部貨物,也可以選擇只提橫徑≥6.0cm雜交蒜對應貨款價值的貨物,交收噸數=原交收噸數/116%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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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 抽樣 方法 |
按照本標準實行隨機抽樣檢測,檢測比例不低于總量的1%。 第三方質量檢驗機構(SGS)執(zhí)行并解釋。 |
五、包裝與標志
(一)包裝
大蒜應按等級分別包裝,包裝應按SB/T10158—1993中第4、5章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賣方交易商可以采用統(tǒng)一標準重量的首次使用的紅色編織袋或白色亮袋交收。
(二)標志
每一批次應標明品名、規(guī)格、數量、重量等。
六、附加說明
本標準由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負責解釋和修訂。
牡丹國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